2005年6月24日,星期五(GSM+8 北京时间)
浙江法制报 > 第三版:世相 改变文字大小:   | 打印 | 关闭 
输掉百万的女赌徒当了11次被告
胡珊 高志刚 易潇

  宁波鄞州五乡镇妇女朱某染上赌博恶习,几年时间,输到家徒四壁,负债累累,丈夫因此与她离婚。近日,她和前夫11次被债主告上法庭要求还钱。6月21日,鄞州法院邱隘法庭连审其中4案。
    据了解,几年前,朱某家庭幸福,夫妻俩感情不错,家里有楼房,还有两辆货车、一辆推土机,丈夫在外跑长途,家景在当地已算得上非常殷实。然而现在她不得不外出打工,挣每月500余元的生活费养活自己。
    据朱某称,她起初只在村里搓搓麻将,后来越赌越大,最疯狂的时候,每天凌晨4点坐车到一些“地下赌场”,赌到晚上才回家,不仅把丈夫交给她的钱都偷偷输在赌桌上,而且还四处借钱。短短几年间,百万家财输个精光,还欠下外债30余万元。丈夫实在忍无可忍与她离了婚。
    由于朱某的借钱行为都是在她与丈夫婚姻存续期间发生的,今年年初,朱某和前夫被11名债主陆续起诉。11份起诉状内容基本相似,要求朱某立即归还借款,要求其前夫承担连带还款责任。11件案子诉讼标的总额为20万元左右。
    由于朱某几乎没有任何财产,其中7名债主认为即使打赢官司也是讨钱无望,权衡考虑后主动撤诉。6月21日,鄞州法院将其余4起案件一起开庭审理。庭上朱某忍不住当庭大哭,后悔之情溢于言表。朱某称,自己赌博在村里是非常有名的,当初这些债主明知她是借钱参赌,故请求法官认定这些债务是赌债属违法,不受法律保护。但4名原告均对此予以否认。
    法庭对这4起案件中的1件案子当庭作了判决,此案原告称当时朱某说借钱是为买柴油跑运输用的,他并不知道朱某是为了赌博。由于朱某未提供相关证据,法院没有认定该债为赌债。法院认为该借款虽然发生在朱某与前夫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,但借款被用于朱某个人不合法支出,且其丈夫不知情,应由朱某个人承担。还有1件案子原被告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,由朱某从2007年10月开始分4期偿还9600元。另外2件,由于案情复杂,法院将择日宣判。
    庭审结束后,主审法官告诉笔者,这两年来,鄞州五乡镇和东钱湖镇一带家庭妇女参赌的事情非常多,邱隘法庭前后审理了五六个类似的系列案,他办过的就有二三十个。